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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内设科室(部门)及其工作职责(五)

发布日期:2013-12-24
    产科工作职责:
    一、保持病区整齐、安静、清洁。
    二、对急诊产妇要热情接待,认真观察包括全面复习产科门诊病历,听胎心音、观察宫缩,查是否破膜,并常规测量血压,先兆临产的产妇由住院医生填写产科住院病历表,收入院待产。
    三、产妇在待产中,值班者应主动关心,做好病情解释工作,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体护理。
    1、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2、严密观察产程,每30分钟-1小时听胎心音一次,观察宫缩及根据宫缩情况随时检查了解宫口扩张及先露下降。
    3、初产妇宫口开全时及经产妇宫口开3-4cm送上产床,做好接生准备。
    4、点滴催产素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要有医师护士看护,由8 gu/分开始,根据宫缩情况每15-30分钟调整一次滴数,每次调速4-8 gu/分,并听胎心音一次,严格观察产程进展,30分钟-1小时肛查一次,每4小时测血压一次,如出现异常即停滴催产素。
    四、早期破膜入院者,应向产妇交待病情及注意事项,胎头未入盆者绝对卧床休息,预防脐带脱垂。预防感染,保持外阴清洁。
    五、接生、阴检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不带任何手饰,防止交叉感染及并发症发生。
    六、产妇产后在产房留察2小时,注意血压、脉搏、面色及宫缩、阴道流血情况,各项无异常方能转到产休区。
    七、产房区的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敏捷的思维,有一定的产科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技术操作,并能熟练掌握产科各项急症抢救程序。
    八、产房区的各种医疗器械、物品、药品应有专人负责,定位入置,定期检查,补充完善。
    九、值班者应热情接待新入院产妇,主动关心待产产妇,严密观察产程进展,监测胎儿宫内情况,做好产妇身心整体护理。
    十、产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进入产房区必须更换专用的衣服、拖鞋,非产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十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严格执行爱婴医院制度,产后半小时内实行母婴皮肤早接触、早吸吮。
    十三、病人出院后,应做好清洁消毒,更换所用过被服,产床用消毒水擦抹。
 
    产前诊断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血清学产前筛查、生化遗传、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用于筛查和诊断胎儿遗传病和出生缺陷的技术服务。
    2、对孕妇实施产前筛查及应用产前诊断技术,应当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接诊医师应避免无适应症等医学指征的产前诊断。
    3、积极进行孕期保健、生育健康、产前筛查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并针对孕期情况进行产前筛查。
    4、对经产前诊断发现胎儿异常但选择继续妊娠的孕妇,应进行追踪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5、不得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
    6、严格执行遗传病和出生缺陷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转诊、会诊制度。对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转诊的病例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与反馈。
    7、加强质量管理,严格遵守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规范》、产前诊断技术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定期对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进行质量自查。
    8、做好产前诊断技术信息资料的登记、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
    9、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管理和追踪观察制度,对可疑和确诊阳性病例进行追踪观察,对疑难病例定期进行讨论,以提高产前诊断的准确率。
    10、协助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辖区产前筛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对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量管理与技术指导。
    11、接受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完成其交办的产前诊断工作任务;接受上级产前诊断机构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管理。
 
    中医科工作职责:
    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或中西医结合治疗。
    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等有关医疗证明。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小儿神经康复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门诊、住院小儿康复科病儿的运动、理疗、针灸、推拿、水疗、言语训练等治疗以及功能锻炼,指导并承担有关科研和教学任务。
    二、医师根据病儿疾病的特点和病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合适的运动治疗方案。对病儿的相关功能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做好详细记录,根据患者实际拟定治疗目标及治疗方案。
    三、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了解病儿的情况和反应,并向病儿家长交待注意事项和家庭的训练方法,取得病儿家长的合作。
    四、接受临床科室会诊的邀请,认真做好病人的治疗工作,对到本科就诊的病儿由本科医生直接诊治,填写治疗卡(理疗处方),交费、记帐后方可到治疗室治疗。
    五、严格掌握并遵守各种治疗仪器设备的操作程序及其适应症和安全措施,对初诊病儿应说明治疗时的注意事项,认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七、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儿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儿的隔离。病儿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高频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用于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下班前,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治疗中,病儿不能触摸机器。
    八、医生要随时深入了解病儿病情的变化,技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病儿治疗的反应,及时向医生反映,同时多听取有关临床科室医生的意见,不断总结,提高运动、理疗、针灸、推拿、水疗、言语训练等治疗以及功能锻炼的效果。
    九、理疗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技师、护士)将每次理疗情况应分别记录于门诊或住院病历,并在理疗卡上签名,疗程结束后应进行复诊,根据疗效情况决定继续治疗、暂停治疗或改用其他方法。
    十、加强各种仪器、医疗器械保管、维修、保养工作,各种仪器要专人操作、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定期保养(各种治疗仪,季度由技师等工程技术人员检查一次)。

    十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避免引起交叉感染,保持治疗室的整洁、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