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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须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1、二级甲等医院以上选送者或基层对口帮扶单位优先安排。
     2、申请进修者应取得相应专业医、技、护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进行执业注册(有效期内),且所持职业资格证和执业证与进修科目相符。原则上要求从事相关工作时间2年以上。
    3、进修者必须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原则上,申请进修时长不低于三个月。
    4、提交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根据申请人取得证书情况进行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必须提交、资格证书提交最高等级),连同《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进修申请审批鉴定表》寄来我院,待审批后,按照通知要求报到。
    注:
    (1)填写《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进修申请审批鉴定表》过程中不要改变表格的格式,申请人填写完整后,须经推荐单位盖章,方可寄送。
    (2)我院常规接收进修人员报到时间为每月第三周。申请材料完整将进入审核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将在5-10个工作日内签发报到通知,如遇节假日或办理进修报到、结业等工作,审核用时顺延。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曙光路22号
    电话:0763-3390061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