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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明院长荣获“200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发布日期:2009-06-22
    根据《关于公布我省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9〕69号)精神,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我院院长、主任医师李伟明同志以其突出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入选200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党中央、国务院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李伟明院长荣获此殊荣是目前我院人才获得的最高殊荣。李伟明同志是广东省普宁市人,1962年10月出生,1983年汕头大学医学院毕业,2000年5月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结业,2002年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毕业,是清远市拨尖技术人才、清远市科协副主席、清远市医学会儿科学会主任委员、清远市计划生育残疾儿鉴定专家组组长。李伟明教授长期从事儿科专业技术工作和医院管理工作,开展及推广应用的“卵囊穿刺针胸腔穿刺套入引流管治疗小儿脓胸”技术、“肾脏活技术”等多项新技术,填补了清远地区空白。并先后开展科学研究共10项,其中获奖8项,在研2项,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医学专业论文16篇。(院办  潘美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