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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

发布日期:2012-11-30

    11月28日,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组专家组经过缜密而严格的考核和评定,宣布我院达到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标准,通过教学医院评审,标志着我院创建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11月26日下午,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徐庆锋处长、省教育厅高教处副调研员刘文平任组长,率领来自中山大学医学教育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医学教务处、中山大学附属一院、中山大学附属二院、省人民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一院、暨南大学附属一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三院等单位的省教学医院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行13人,莅临我院开展为期1天半的教学医院评审工作。
    在11月27日上午召开的汇报会上,市卫生局党组书记李思真出席了汇报会。李书记在致辞中表示,创建教学医院是基层医院与省高等医学院校合作的难得机遇,是基层医院向高等医学院校学习先进教学管理经验的大好机会,希望我院能抓住机遇,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临床教学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李伟明院长代表医院致辞并向评审组作创建教学医院情况汇报。专家组在听取医院汇报的基础上,从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实施三个方面,采用"听"、"看"、"查"、"考"、"评"五个环节对我院的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认真的评审。
    在11月28日上午的评审通报会上,专家们分条件管理组和实施组两大方面向大会通报了检查情况。评审结果表明,我院各级领导重视教学医院建设,建立了教学管理机构,逐步制订了较健全的临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科特色明显,临床教学资源较丰富,各项教学工作任务基本得到落实,具备了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条件,真正达到了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同时,评审专家组对我们存在的一些不足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评审组还表示,评审结果将经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并上报卫生部、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局长唐远强在通报会上发表讲话:清远市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是对医院已有成绩、综合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更是医院继续提高的动力,希望医院今后进一步加强医、教、研水平,为培养出更多的医学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李伟明院长代表医院再次感谢专家组成员及领导们的辛勤劳动,他表示,成功创建教学医院是我院发展史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院各项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院将认真分析总结评审中发现的不足,继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带教水平,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真正做到以评促改,提高教学水平,以规范化的管理、崭新的面貌、优良的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市卫生局副局长罗家泉、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教研室全体人员近100人参加了评审通报大会。

                                                                                                        (院办公室  潘美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