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一、市妇幼保健院服务对象占人口比例66%以上,具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做强做大很重要,已加挂市妇产医院、市儿童医院牌子,按三级专科医院确定,重点发展专科。
二、关于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慢性病防治医院等市直三家医院资源整合问题。江市长指出:
1、市直三家医院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进行资源整合。
2、市直三家医院的房产等有关资产要进行彻底的分割划拨,原市人民医院位于曙光二路旧址的所有国有房产全部无偿划拨至市妇幼保健院,原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新城连江路旧址的所有国有房产全部无偿划拨至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此项工作由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牵头,于2014年4月底前完成对市直三家医院的房产等有关资产的分割划拨,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
3、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要尽快完成,在完成前市人民医院在旧院区的肿瘤科、传染病科业务用房和部分职工宿舍继续保留使用,其余的业务用房和空置的职工宿舍全部移交给市妇幼保健院使用。
4、从2014年2月起,市人民医院与市妇幼保健院的业务用房租赁协议终止,市人民医院停止向市妇幼保健院收取缴交租金。
会议决定反映,市政府对妇幼保健院建设与发展十分关心与重视。 (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