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物价及收费自查工作专门成立了医疗收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由医院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设备部、网络部、内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对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收费、可收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材料收费、血制品收费等收费严格按照规定自查,共抽查了住院病历380份、门诊处方300张。自查结果为无违规收费。
历年来,我院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卫计局制订的《清远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有医疗价格管理小组,设专职价格管理员和兼职价格管理员近40名。在门诊、住院大厅配置电子触摸屏与电子显示屏,对所有医疗收费项目和药品常年实时公布,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按照统一的《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格式,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财务科 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