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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市卫生发展规划 成功晋升三级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2015-01-16
    12月8日,经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核定我院为三级妇幼保健院。此次成功晋升,标志着医院整体水平和软硬件实力已置身于全省前列,为今后造福我市更多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2011年制定颁布的《清远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已明确把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设置为三级医院和建设成为具有一定水平的专科医院。自2011年我院整体搬迁后,医院就着手创建工作,在长达三年的创建过程中,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切实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能力与水平。在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同时,医院狠抓基础管理、医疗质量、硬件、软件等建设,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内涵建设、服务态度得到进一步改善,医院呈现出快速发展、逐年跃升的发展态势,社会信誉度也得到大幅提升。
    12月5日,市卫计局罗家泉副局长组织带领专家组到我院进行评审验收,听取了我院李伟明院长从医院概况、创建依据、创建基础、创建效果、未来规划五个方面的详细汇报,对照《广东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专家们进行了严谨认真的评审验收,一致认为我院在规模、硬件设施、医院管理、医院建设、人才建设、服务改善、医疗护理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同意核定为三级妇幼保健院。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4】315号文)精神,为确保医院评审工作科学、规范地推进,各地级市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前,必须制定完成本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未发布“十二五”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地级市,不得开展医院评审工作,这意味着,此次,我院成功晋升为三级医院,无异于是拥有了申报三甲的“准生证”。  (潘美恩  莫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