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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09-05-21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中心,1988年随着清远撤县建市正式成立,是一所以妇女、儿童保健为重点,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是清远地区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市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曾先后荣获“广东省先进保健院”、“清远市先进妇幼卫生工作单位”、“实施两个规划先进单位”、“诚信维权承诺单位”等荣誉称号。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诚聘以下医学专业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

一、专业范围:

内科、外科、妇科、产科、新生儿科、耳鼻喉科、检验、放射、医学影像专业。

二、条件:

1、学科带头人条件:本科以上学历,在三级甲等或地市级专科医院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担任科室领导职务2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德才兼备。

2、业务骨干条件:二甲以上医院或县级专科医院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德才兼备。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近期照片、学历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业绩及家庭情况等有关自荐资料复印件寄清远市新城江路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或相关资料发至电子邮箱:qysfybjy@hotmail.com

2、初选:本院根据招录条件,审查应聘资格,筛选并确定参加面试及试用人员名单。

3、到相关临床科室试用两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估。

4、体检。

5、审核确定录用人员。

6、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学科带头人待遇年薪12万元—20万元,并给予安家补贴5万元。业务骨干待遇从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515

联系电话:0763-3363616             传真:0769-3369598

联系人:郭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