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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9家医院荣获“爱婴医院”称号

发布日期:2016-08-2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总结前期爱婴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对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对参与爱婴医院创建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通过爱婴医院复核评估,我市39家医院达到标准要求,荣获“爱婴医院”称号。7月29日,“爱婴医院”牌匾颁发仪式在我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厅举行,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陈丽霞副局长,我院李伟明院长、肖淑君副院长出席了仪式。
    据了解,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已成为国际共识和普遍要求,爱婴医院是宣传推广母乳喂养的重要阵地。爱婴医院称号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按程序再次组织新一轮复核工作。该次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39家医院分别是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中医院、清城区人民医院、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清城区龙塘镇卫生院、清城区飞来峡镇卫生院、清城区洲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新区浸潭镇卫生院、清新区三坑镇卫生院、清新区山塘镇卫生院、清新区太平镇卫生院、清新区石潭镇卫生院、清新区龙颈镇沙河卫生院、清新区禾云镇卫生院、清新区人民医院、英德市人民医院、英德市妇幼保健院、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九龙镇卫生院、英德市浛洸镇中心卫生院、连州市人民医院、连州市妇幼保健院、连州市中医院、连州市连州镇中心卫生院、连州市东陂镇中心卫生院、佛冈县人民医院、佛冈县汤塘镇中心卫生院、连山县人民医院、连山县吉田镇中心卫生院、连南县人民医院、连南县寨岗中心卫生院、阳山县妇幼保健院、阳山县人民医院、阳山县七拱镇中心卫生院、阳山县青莲镇卫生院、阳山县黎埠镇卫生院、阳山县阳城镇卫生院。 (保健部 黎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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