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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完成2016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

发布日期:2016-11-16

    为了落实我院的辖区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与指导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促进我市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市卫计局组织专家于8月29至9月2日对我市8个县市区的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产儿科质量、妇幼卫生信息、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督导。
    本次督导由市卫生局蓝福平副科长带队、我院肖淑君副院长任组长,并从我院抽调了4名专家,分别对8所县级医院、8所镇级医院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现场考查、座谈询问,各地医疗助产机构基本上按要求开展各项妇幼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出生证管理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三病”项目、地贫项目、出生缺陷项目均有序开展,妇幼基本公共卫生2015年“两纲”各项指标,除出生缺陷发生率、妇女病筛查率、新生儿代谢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婚检率、“三病”干预用药率等六项指标未达标外,其他指标均达标。督导组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评估结果及上报市卫计局。(保健部 沈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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