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根据暨南大学《关于聘请邹小广等140人和续聘王小兴等61人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导师的通知》(暨学位[2016]29号),我院一批医生获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导师资格,具体是:李伟明院长为儿科学博士研究生指导导师,胡庆兰副院长、肖淑君副院长、崔艳萍主任为妇产科硕士研究生指导导师。
据了解,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条件要求,具体有思想政治表现、学风与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学术道德、临床经验、年龄因素、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教学经历、带教能力、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由单位推荐,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批准。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才有带教指导研究生实践、实习条件,希望我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今后有更多人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 (院办)
我院四名专业医师获暨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导师资格
发布日期: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