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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面对面辅导

发布日期:2017-04-20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自2016年8月22日颁发已半年,为使全院各科对《评审标准》较全面掌握,分级管理办公室自2017年2月开始,新设科室及新更换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辅导,逐条解读与该科室有关的《评审标准》条款,及时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
    本次辅导以《评审标准》为主线,以《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为参照,根据各科标准任务分解,按C/B/A档条款,条条解读。C条款是基础,是必须达到的项目,即各科工作制度、职责、规范、流程和工作指标,有落实,有记录。也就是说建章立制、定目标,有执行落实并记录就达到C档。在C档的基础上做好总结统计分析,并进行反馈,同时有监管有结果就达到了B档。在完成B档的同时有效果分析、评价及持续改进效果记录和上级职能部门监管、督导、评价下的持续改进,成效良好、项目成果运用于保健工作,则达到A档本条款要求。
    营养科、儿科门诊、儿童群体保健科、妇女群体保健科、高危儿管理科、新生儿疾病筛查科等负责人接受了此次辅导,大家对评审标准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分级管理办 黄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