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近日对在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首批先进集体授予“清远市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名列其中。
长期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积极配合市爱卫办做好省卫生城市复评及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印发有关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创卫工作。投入资金对业务用房进行全方位改造和美化、绿化医院环境,为广大患者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就医与诊疗环境。同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并组织党员、团员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健康宣教,受到群众的好评。 (院办 廖思兰)
我院被授予“清远市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