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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妇幼督导 保障母婴安全

发布日期:2018-07-02

    按照清远市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督导计划,5月3日开始,清远市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督导与评估小组深入全市8个县(市、区)开展2018年第一次妇幼卫生相关工作督导。
    本次督导由我院肖淑君副院长任组长,市卫计局预防保健科蓝福平副科长及督导组专家一行6人,到各县(市、区)县级妇幼保健院及一个乡镇卫生院,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报表、询问相关工作人员、随机询问孕产妇等现场考察方式,重点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出生证管理”、“妇幼信息漏报调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各县检查结束后,马上召开反馈会议,督查组针对现场检查情况尤其是发现的问题统一进行了反馈,并给出了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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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本次督导,全市要继续高度重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项目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利用性,分析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程度,找出影响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的主要症结和薄弱环节,抓紧采取整改措施,继续大力推进项目实施,促进项目目标的实现,保障母婴安全。
(保健部 黎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