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为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受市卫健局委托,9-12月期间,我院儿童保健中心专家分别对清城区新设立的14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综合评价,给予指导意见,并对80分以上的发予合格证书。
根据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我院儿童保健中心专家对各托儿所、幼儿园办园必备条件、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儿童健康检查、儿童一日生活安排及体格锻炼、儿童膳食管理与营养、传染病防治、卫生与消毒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估。还通过现场查看和询查资料等形式,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食品安全、食堂布局、食物留样、伙食采购、教学环境等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
通过此次综合评价和指导,规范了托幼机构的综合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了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
我院儿童保健中心对部分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