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全体职工迅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和一线医护人员健康,医院将开通接受捐赠通道,接受渠道正规、资质齐全的下列防护物资:
防护服、隔离衣、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 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三类捐赠物资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
如有其他捐赠物资也可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汤先生13750112407。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