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限制类医疗技术(2019年版)》要求,我院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规范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手术分级,现将已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手术分级目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应用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0年版)
2.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分级目录(2020年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限制类医疗技术(2019年版)》要求,我院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规范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手术分级,现将已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手术分级目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应用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0年版)
2.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分级目录(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