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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保项目采购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3

我院拟采购如下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保项目

1项

 

一、项目概况

  我院现有20台电梯投入使用。

二、服务要求

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17)等相关规定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维修保养,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以及内部零件、梯壁进行清洁、润滑,保证电梯卫生干净;

  2、电梯发生故障时进行维修,修理更换易损件;

  3、保养期间每年按国标做一次全面的年度自检,并将自检报告交客户存档,维保期内严格按国家特种行业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保养和维护,并协助客户的电梯技监年审取证,如因保养不当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的复检费由维保单位承担。

  4、配合上级部门及我院组织的紧急救援演练,指导培训我院工作人员安全使用等事宜;

  5、24小时应急响应,在接到故障报送后15分钟内到场处理;

  6、按要求整理电梯维保台账及相关资料。

三、最高限价

  1、电梯维保最高限价:7万元(含购买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

  2、电梯常用维修配件最高限价:1.4万元(电梯常用配件清单单价之和不超1.4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

1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竞价单位资格要求

1、竞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相关营业资质;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竞价企业需要具有有效的广东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协议供应商资格;

6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7配备的电梯维保(作业项目代码T2)人员必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性审查

竞价单位须在2024年2月26日10:00前到现场报名领取竞价文件(报名地点: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9号楼1单元四楼采购中心),并递交以下资质资料,资质资料要求密封,密封袋封面处注明投标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

资质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序号

资料

份数

备注

1

营业执照

1

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1

附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

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名

4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

缴费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有效期内平台协议供应商资格的网址网页截图

1

网页截图

6

C 级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1

复印件

7

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

复印件(需要提供维保人员近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七、竞价文件提交

具备竞价资格的单位须在2024年2月28日10:00前递交竞价文件。

八、其他

1、递交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9号楼一单元4楼采购中心。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递交。

3、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外)

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3115

5、递交截止时间: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0:00;(2)竞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0:00,逾期视为竞价无效。

6、纸质文件密封递交,密封袋上标明公司名称并盖有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