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全院标识、宣传画及宣传用品零星制作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全院标识、宣传画及宣传用品零星制作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4

我院拟采购如下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全院标识、宣传画及宣传用品零星制

1项

 

一、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包含工作证、上墙制度、防撞条、海报、标签、水晶字等物品制作,具体清单见采购文件。

  (二)张贴范围:院区外墙、室内墙、宣传栏、物品表面。

  (三)项目预算:30万元。

二、项目要求

    1、材质选择:(1)标识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选用耐用、耐候性强、抗腐蚀、抗氧化的材料。(2)材质应符合环保标准,不含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物质。

    2、文字规范:(1)标识上的文字应清晰、简洁、易于阅读、符合国家文字使用规范。(2)文字的大小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背景形成鲜明的对比,以提高识别度。(3)文字的排版应整齐、美观、符合视觉规律。

    3、色彩搭配:(1)标识的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清晰醒目、色泽均匀,不应有泛色,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颜色的耐晒牢度应符合的规定。(2)色彩搭配应简洁、明快、易于记忆,

    4、印刷、制作技术要求:外观:纸张表面应无脏污,无破损,无缺角,切割线整齐。文字、图案:色泽、排布、内容应与标准样张一致,无漏字、错字。印刷质量:文字、商标应清晰、端正,排版适中,无明显色差,无重影、花斑,版面无错位,无重影、花斑,套印误差主要部位(图案、文字、标志)02mm,次要部位05mm

    5、安装与固定:标识标牌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标识标牌稳固、可靠、不易损坏。

    6、质量保证期:标识标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具有固定的质量保质期,如抗磨损、抗紫外线、防水等性能。

  三、竞价单位资格要求

1、竞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相关营业资质;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性审查

有意向参加竞价的单位须在2024年7月9日10:00前到现场递交以下资质资料(资质资料要求密封,密封袋封面处注明投标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报名地点: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9号楼1单元四楼采购中心)。

资质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序号

资料

份数

备注

1

营业执照

1

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1

附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

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名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提供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公示附件

5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提供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公示附件

6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

提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

提供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公示附件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

信用信息报告(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

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1

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其他

1、递交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9号楼一单元4楼采购中心。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递交。

3、递交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外)

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3115

5、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0: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0:00,逾期递交视为无效。

6、纸质文件密封递交,密封袋上标明公司名称并盖有效章。

7、附件: 资格承诺函模板

 

全院标识、宣传画及宣传用品零星制作采购信息公示附件.pdf
文件类型: .pdf 54d2b3ddcf1624a28fd8fabc7e7ded97.pdf (41.3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