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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汽车维修保养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汽车维修保养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汽车维修保养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汽车维修保养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约10万元/年。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维修费、配件费、人工费、税金、运费、交通费、人身保险、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各项维修项目报价下浮率一致。

(五)付款方式:

单项结算单价=服务明细最高限价×(1-下浮率),未纳入服务明细的维修项目单项结算单价=清远市区市场价格*(1-下浮率)结算,货款按实际维修保养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六)中标供应商数量及派单方式

1、中标供应商数量:2家。

2、派单方式:年检、保养项目采用轮换派单原则,维修项目(不包含“120”车辆)派单至单项维修项目报价最低的中标供应商,“120”车辆的维修项目优先派单至最快响应的中标供应商。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院公开招标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现有车辆11辆,车辆数量根据我院需求增加或减少,所有本院在用车辆均在本次院内比选服务范畴内。

现有车辆一览表

编号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1

小型轿车

帕萨特1.8T

1

台

2

SUV

丰田汉兰达

1

台

3

小型专用客车

福田牌

2

台

4

SUV

荣威1.8T

1

台

5

小型专用客车

广通客车(国产奔驰)

1

台

6

小型普通货车

尼桑牌(日产)

1

台

7

小型专用客车

上元牌(金杯)

1

台

8

小型专用客车

升骏振轩牌(褔特)

3

台

(二)服务明细及最高限价

序号

服务明细

计价单位

最高限价

备注

帕萨特1.8T

福田牌小型专用客车

升骏振轩牌(褔特)小型专用客车

北地牌(奔驰)小型专用客车

广通客车(国产奔驰)小型专用客车

1

换机油

次

50

50

50

60

60

 

2

大修发动机(六缸)

次

1700

1700

1700

1900

1900

 

3

检修底盘

次

150

150

150

150

150

 

4

吊装发动机

次

800

800

800

1000

1000

 

5

换环

支

400

400

400

600

600

 

6

磨气门

支

20

20

20

20

20

 

7

换三格

次

30

30

30

30

30

 

8

换缸床(V6)

次

500

500

640

640

640

 

9

换水泵(内置)

个

200

200

250

250

250

 

10

换水泵(外置)

个

150

150

200

200

200

 

11

换时规皮带/时规链

条

200

200

300

400

400

 

12

清检喷射系

次

200

200

200

250

250

 

13

更换刹车皮

套

100

100

100

100

100

 

14

更换刹车总泵

个

80

80

100

120

120

 

15

检修四轮刹车

次

200

200

200

200

200

 

16

拆装变速箱总成

个

450

350

450

550

550

 

17

光碟

个

50

50

50

80

80

 

18

拆装发电机总成

次

120

120

150

150

150

 

19

检修发电机

次

80

80

100

100

100

 

20

检修起动机线路

次

80

80

80

80

80

 

21

四轮定位

次

150

150

150

150

150

 

22

调整前束

次

30

30

30

30

30

 

23

拆装横拉杆球头

个

50

50

50

60

60

 

24

拆装转向节节臂

个

100

100

100

120

120

 

25

拆装排气管

条

80

80

80

100

100

 

26

拆装球笼

个

80

80

80

100

100

 

27

更换波箱机脚胶

个

60

60

70

70

70

 

28

清洗发动机

次

60

60

60

60

60

 

29

更换皮带涨紧轮

个

70

70

70

70

70

 

30

更换前轴承

个

60

60

90

90

90

 

31

清洗油底

次

50

50

60

60

60

 

32

清洗水箱

次

50

50

50

50

50

 

33

更换前升降开关

个

30

30

40

50

50

 

34

检修空调试漏

次

80

80

80

80

80

 

35

拆装后排空调

次

60

60

80

80

80

 

36

更换后轮轴头

个

50

50

80

80

80

 

37

更换节温位置传感器

个

50

50

60

60

60

 

38

更换风扇马达

次

50

50

70

80

80

 

39

更换后弹簧减震胶

个

30

30

50

50

50

 

40

更换前减震胶

个

80

80

100

100

100

 

41

更换曲轴油封

个

80

80

100

100

100

 

42

更换前下摆臂

个

80

80

80

110

110

 

43

更换水箱

个

80

80

80

90

90

 

44

更换风扇总成

个

50

50

50

80

80

 

45

更换风扇过渡轮

个

60

60

80

80

80

 

46

拆装雨刮拉杆总成

个

50

50

60

80

80

 

47

更换汽油滤芯

个

30

30

30

30

30

 

48

水泵总成

个

180

150

250

350

350

 

注:

三、商务要求

(一)主要服务要求

1、★具有救护车维修接待能力:救护车车高2.65米,维修场所内空高度应高于3米以便救护车入场维修保养。

2、具备应急处理及服务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强,有医院救护车维修的相关经验。

3、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不弄虚作假、不巧立名目、不多收乱收维修费用。

4、能优先安排本院车辆的维修保养。

5、定期通知采购人车辆保养、检修、每辆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先到为准)更换一次机油和机构滤清器。

6、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把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7、必须按维修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维修工作,维修期限:大修七天、中修四天、其他油路电路检修的不得超过一天,如因缺件的双方协商解决。

8、保证送修车辆的接送及试车过程的安全。

9、必须用合格资格的维修技术人员操作,保持车辆各种配件的完整和卫生清洁,保证维修质量。

10、在正常维修前将采购人车辆的故障原因和须更换的配件告知采购人,保证所使用配件都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或原厂认可的配件,配件具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如须使用其他厂家零件的须经采购人同意,报换零件的质量由供应商负责,更换后的配件需随车送回采购人确认。

11、车辆完成维修后,供应商要填写采购人公务车维修清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及工时、材料价格和维修总费用,并经采购人签名确认。

12、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13、为采购人提供二十四小时救援服务,在三十分钟内响应,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援。

(二)售后服务

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出厂质量保证期执行,质量保证期限不少于下列规定: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三)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如送修的车辆在供应商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机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车辆维修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直至维修质量合格为止。

4、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二十四小时救援服务时,供应商存在超时响应、拒绝响应的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5、供应商未按维修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维修工作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该笔维修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比选时间

2025年2月17日14:40

比选地点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和时间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14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16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第二次报价表打印盖章),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资料提交

1.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第一次报价资料不用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17日14:40将资料交采购中心(资料不接受邮寄)。

评分办法

序号

评标因素
(权重分)

评标标准

分值

1

价格评价项(30分)

价格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0

2

商务部分(37分)

商务指标响应程度(5.0分)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标“★”条款除外)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响应的本项得5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维修场所与本院直线距离(7.0分)

1、驾车距离<2公里,得7分;

2、2公里≤驾车距离<3公里,得5分;

3、3公里≤驾车距离<5公里,得3分;

3、5公里≤驾车距离,得1分;

【注:需提供驾车导航截图,以维修场所为起点,本院行政楼为终点,标注起终点距离】。

7

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

投标人自36个月以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关键页或协议须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客户名称、合同双方盖章等信息,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定。】

10

救援车辆服务 (6.0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辆配备拖车功能的救援车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拖车所有人应与投标人公司名称相吻合;非自有车辆的,须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车辆租赁合同协议剩余有效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无提供的不得分。

6

服务场所条件 (9.0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场所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图片或平面布置图纸),包括车间情况、升降机、维修车辆停车场所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服务场所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场所布局完善合理,标志明确,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9分;2、服务场所布局比较合理,标志不够明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3、服务场所布局不够合理,标志欠缺,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4、无提供不得分。

9

3

技术评价项(33分)

技术指标响应程度配置标准(5.0分)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标“★”条款除外)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响应的本项得5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总体服务方案 (8.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接待流程、故障原因排除流程、维修人员安排、维修工序和工时安排、车辆维修档案的建立等)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合理、完善、可行性强的,优于项目要求,得8分; 2、方案较合理、较完善、可行性较强的,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 3、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 4、无提供不得分。

8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10.0分)

投标人在保证提供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的维修质保标准情况下,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出厂标准、零部件配件标准、进货渠道、延保服务、车辆返修承诺等): 1、方案最合理、可行的,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为优,得10分; 2、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为中,得7分; 3、方案欠合理、可行性一般,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为一般,得3分; 4、无提供不得分。

10

维修管理制度 (10.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修管理制度情况(包括: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规定、价格信息公开等)进行综合评价: 1、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完整详细,流程规定及价格信息公开合理,响应招标文件,有利于项目的实施的为优,得12分; 2、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完整、管理规章制度一般,流程规定及价格信息公开程度可行,响应招标文件,有利于项目的实施的为良,得8分; 3、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不完整、管理规章制度不详细,流程规定及价格信息公开程度不可行,响应招标文件,不利于项目的实施的为差,得4分; 4.无提供不得分。

10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附件1.报名表.zip

附件2:院内比选采购响应文件.zip
文件类型: .zip b59a6aeaf0ed3f496f68136e12e7124c.zip (20.9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