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现就汽车美容护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汽车美容护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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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包含“机械停车设备维护保养”或类似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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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汽车美容护理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约0.4万元/年。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 (四)医院车型:小轿车、SUV、救护车。 (五)报价要求:
备注:1.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包内所有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只接受无偏离或者正偏离的产品进行报价(提供采购项目需求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全院汽车内外清洗、补胎、漆面抛光等美容护理。 (二)所有清洁剂/护理剂需提供MSDS安全数据单,符合GB/T 38597-2020《汽车美容护理用品环保标准》内饰禁用苯类溶剂,漆面抛光前必须用漆膜仪检测厚度(原厂漆≤120μm处禁止抛光)。 (三)场所位置要求:供应商在距采购人驾车距离3公里内设置服务场所。 三、商务需求 (一)付款方式 1、款项按实际清洁养护量结算,每年支付一次。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项目清单(需由采购人签名确认)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2、除汽车清洗、补胎、漆面抛光、车室内大清洁外其余美容护理项目以清远市场价结算。 (二)验收要求 车身内外清洁干净,内饰无粘腻感,漆面无水痕,轮毂无泥渍;打蜡后蜡层均匀无白痕;车室内大清洁须含杀菌、除味等环节。 (三)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清洁质量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直至质量合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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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所需资料 |
递交资料:详见附件院内竞价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所有资料均需打印盖章按顺序装订成册1份,密封。 以上资料请在2025年7月3日16:00前交到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采购中心(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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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性价比确定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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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