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放射设备年度技术保项目进行院内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放射设备年度技术保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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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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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内容:
备注: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二、采购需求(达到或优于) 1.提供每年至少4次设备保养检修及校准服务(每季度一次),每次保养完成后提供维护保养纪录。 2.提供不限次数维修服务,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配件,中标人报价后由医院选择是否向中标人采购配件。维修服务中所产生的全部人工费和全部差旅费由中标人承担,医院不另外支付。 3.维保期间保证开机率不低于95%。 4.电话响应时间应30分钟内,并第一时间电话指导支持,报修后6小时内到现场。若发生设备停机故障可优先加急安排工程师到现场。 5.付款方式:分4次付款,在提供维护保养记录后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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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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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时间 |
2025年7月23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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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地点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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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2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0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现场竞价当天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即可,当天有议价环节(请将报价表打印盖章,价格现场填写),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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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资料 |
递交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所有资料均需打印盖章按顺序装订成册1份,现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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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1.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相应情况进行评审,原则上符合采购需求、且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2.如发现虚假响应等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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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