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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计量检测服务调研论证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30

我院拟采购如下检测服务

编号

计量器械名称

数量

含税预算上限

单位:万元)

1

移液器

30

19

2

注射泵

93

3

输液泵

57

4

呼吸机

16

5

婴儿培养箱

50

6

婴儿光疗暖箱

4

7

医用洁净工作台

2

8

额温枪

21

9

B超机

16

10

除颤监护仪(除颤部分)

12

11

温湿度表

206

12

离心机

4

13

医用冷藏箱

36

14

冰箱

11

15

冰柜

5

16

药品阴凉柜

3

17

高频电刀

8

18

麻醉机

12

19

脉搏血氧仪

15

20

电热恒培养箱

2

21

体重秤

19

22

电子秤

12

23

电子婴儿秤

4

合计

638

 

欢迎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产品信息参考资料。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84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备与项目对应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经营范围和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3.具备对仪器设备实施强制检定、检定和校准的能力,并能出具符合国家认可规范要求的电子证书。

4.认可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满足仪器设备检测项目和要求。

5.能够按要求提供详细的仪器设备检测电子清单,对检测不合格仪器设备出具详细的原因分析报告和建议解决措施。

6.能够按医院时间安排提供多批次检测服务。

二、提交资料说明:

1、按附件一医疗器械计量检测市场调研准备纸质盖章资料一套。

2、提供电子资料word版本及盖公章扫描PDF版本。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yfyylsbb@163.com,邮件名称为“公司+项目+日期”。

3、电子文件不能设置下载限期,如因过期无法下载电子文件,将取消洽谈资格。

4、报名所需资料可以快递或者现场提交,在报名期内按要求提交的资料齐全为有效报名。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行政楼二楼医疗设备部

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2572

邮编:511500

 

附件.zip
文件类型: .zip 31d90718f8c434eb0a52cd7a9db60318.zip (25.95 KB)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