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行政楼首层中医儿科门诊及放疗楼首层中医理疗室装修工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首层中医儿科门诊及放疗楼首层中医理疗室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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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需打印有效期内平台协议供应商资格的网址网页截图),承包单位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理交易手续; (5)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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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首层中医儿科门诊及放疗楼首层中医理疗室装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22号。 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为46万元,承包人应该根据装修标准、需求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实施清单进行细化和量化,所实施内容必须包括项目需求的全部内容,且承包人必须承担预算控价的责任,确保工程建安费结算价不超过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 (五)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 二、技术要求 总建筑面积约490平方米,其中:行政楼首层中医儿科门诊约310评估方米,放疗楼首层中医理疗用房约180平方米,改造内容如下。 (一)行政楼首层中医儿科门诊。估算投入资金约33.8万元,装修改造面积约310平方米,改造完成后,中医儿科门诊设置:候诊厅、4间中医儿科诊室、2间中医理疗室,配套工作人员更衣室、公共卫生间、处置室等辅助用房。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天花墙体设施拆卸工程,轻钢龙骨硅钙板隔墙、面饰碳晶板,地面铺医院胶地板、顶棚安装铝板天花,理疗室安装排烟风管及排气扇、水电、洁具、照明安装、玻璃地弹门,按规范完善消防设施安装等,不包括家具采购和空调电器采购内容。 (二)放疗楼首层中医理疗室。估算投入资金约12.2万元,装修改造面积约180平方米,改造完成后,理疗室设置理疗床位25张,成人康复训练区约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玻镁板隔墙及房门、铝扣板天花、排烟风机风管、水电照明安装、训练区落地镜安装等。 具体要求见《行政楼首层中医儿科门诊及放疗楼首层中医理疗室装修工程施工装修标准》。 三、商务要求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深化设计、包预算控制、包施工、包料、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税金、包验收。 总工期60日历天,要求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及承包单位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完成合同总额的70%后7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进度款; 3、项目完成合同总额的100%后7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进度款; 4、项目竣工验收并经第三方专业造价公司审定结算价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 5、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0日内付清。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竞价时未出具施工图及预算,具体工作内容由双方现场进一步细化确定,项目完成后,以双方确定的竣工图和现场签证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执行竞价中选下浮率,即最终结算价=审核核定结算金额*(1-下浮率)。 (五)工期要求 ①总工期60日历天。 ②延误工期10日内的每天罚款1000元,由第11天起每天罚款1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5%。 (六)质保期:贰年,国家工程质保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省、市、项目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定额、规范等规定。 (八)其他要求:本项目因单方造成违约责任,被司法起诉的,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司法诉讼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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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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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3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22日10:00前将资料交行政楼三楼基建科(资料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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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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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763-3363021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