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现就租车项目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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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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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汽车租赁经营范围); (2)服务投入车辆100%自有(登记证书或购车发票为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租赁”;所有车辆年检合格,保险齐全(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且承运人责任险每座≥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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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3万元/年(服务时间3年)。 (三)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竞价处理,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包含但不限于租车费用、保险费、油费、车辆维修维护及清洁、驾驶员劳务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路费及驾驶员住宿费、餐费除外。 (四)报价方式:下浮率。 (五)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每年度合同履行期结束前采购人充分评估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履行次年合同。 (六)项目概况:采购租车服务项目,根据业务需求租赁不同车型解决外勤用车。 (三)标的:
备注:1.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包内所有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技术需求 1.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 (1)提供符合医院需求的各类车辆(详见附件1)。 (2)市内及周边地区及长途全天候服务,支持紧急情况下的24小时响应。 (3)车辆定期消毒、清洁,车内卫生达标,无污染、无异味,符合医疗卫生标准。 (4)响应时间:普通用车提前1天预约,紧急用车接到通知后60分钟内出车,所有出车均须按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候。 (5)驾驶员需持有效驾驶证及健康证明,具备3年以上驾龄,服务态度良好,着装整洁,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6)采购人提供准确的用车时间、地点及需求说明,车辆使用期间服从采购人安排,期间产生的路费、住宿费、餐费由采购人支付(由租车公司先代付,结算租车费用时一并支付)。 (7)供应商须确保车辆及人员符合约定标准,遇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需立即通知采购人并安排替代方案,负责赔偿因服务问题导致的损失。 2. 验收标准及规范: (1)车辆年检/保险凭证齐全有效。 (2)车载安全设备(灭火器/安全锤/三角警示牌)配备率100%。 (3)驾驶员准点率≥98%(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4)车辆整洁度检查(空调系统):整车清洁、干净,无异味。 (5)服务评价系统(每季度乘客满意度≥90%)。 二、商务要求 1.售后服务 (1)7×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含故障救援、替换车辆调度时限)。 (2)服务投诉处理流程(响应时效≤2小时,解决时限≤24小时)。 (3)定期车辆维护计划(需提供月度保养记录备查)。 (4)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含备用车辆储备量≥10%)。 2.付款方式: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单次租车结束后租车公司提供发票和清单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核查无误后1个月内转账到租车公司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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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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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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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地点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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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
递交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报价单不用密封,现场提交);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资料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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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17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0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报价表打印盖章,现场填写报价后交工作人员),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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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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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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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