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监控中心安防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升级修缮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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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监控中心安防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升级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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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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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预算:项目预算:40000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质保期至少2年)。 (三)项目实施地点:1号楼(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大楼)监控中心。 (四)项目概况:采购人现有监控系统品牌为海康威视,现针对现有监控中心安防数据安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 数据安全保护服务器安装调试;② 核心交换机安装调试;③ 存储设备物理隔离围栏安装;④ 监控设备录像机迁移及辅材安装。 二、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1、详见附件1《技术需求表》,主要内容包括:(1)数据安全保护服务器:终端准入、数字水印、视频加密、操作管控、行为审计等功能,符合国密及操作系统适配要求;(2)核心交换机:机架式,5U,支持VLAN、环网、ACL、IPv6、SDN等功能;(3)围栏安装及设备迁移:定制围栏尺寸6.72m*2.68m,含迁移监控设备录像机柜、所需网线、光纤、电源等。 (二)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用户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人员管理。 2、中标供应商委派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监控中心安防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升级修缮工作经验。 (三)验收要求: 1、新增设备须完整对接医院现有安防管理平台,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系统顺利运行。 2、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交完整的技术文档、操作手册,并协助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 (四)包装运输:原厂包装、运输无碰撞、变形损坏。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质保期至少2年,提供原厂安装调试,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须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远程等方式作出实质性响应。 3、到场时间: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故障,供应商工程师须在2小时内抵达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现场。 4、响应承诺:供应商需对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处理故障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应急服务保障要求: 1、应急预案: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设置应急预案。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全额支付货款。 (二)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数据安全保护服务器最高限价20000元,核心交换机最高限价16000元,存储设备物理隔离围栏最高限价3000元,监控设备录像机柜迁移最高限价1000元。 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包含但不限于维修配件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厂商对接调试、检测、随机辅材、人工服务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3、报价方式:分项报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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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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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时间 |
2026年2月10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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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地点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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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2月9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0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在比选时间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比选地点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报价表打印盖章,现场填写报价后交工作人员),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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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第一次报价资料不用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资料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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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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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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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