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中药内服袋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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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药内服袋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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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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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药内服袋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51100元,年度预计采购总量146000个,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为0.35元/个,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该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服务内容:采购医用纸塑材质的中药口服药袋。 (六)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设计排版、打样、印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及其它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货款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二、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1、材质要求:采购医用级纸塑复合材料,适用于环氧乙烷(EO)灭菌工艺,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材料。 2、规格尺寸:长×宽为325mm*280mm,允许误差范围为±2mm。背面需配置自粘型不粘胶封口条。 3、功能要求:a. 封口结构需可靠,经简单加压后能有效闭合。 b. 具备良好的防水、防渗漏性能,确保在常规储存和运输条件下,内容物不泄漏。 4、印刷内容:(1)正面:印刷内容为“煎药方法”(具体排版样式、文字内容、字体大小详见附件1《印刷内容及版式要求》)。 背面:印刷内容为“医用简介”(具体排版样式、文字内容、字体大小详见附件1)。 (2)印刷油墨需使用环保型、无迁移风险的安全油墨。(3)生产前中标人需将印刷内容、印刷方式发至采购人复核后方可生产。 (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质量标准。印刷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字迹牢固,在正常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易擦除或脱落。药袋成品不得有破损、砂眼、粘连不良等质量问题。 2、交货要求: (1)下单响应:合同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下达订单,中标人2小时内响应。 (2)交货时间: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须在3个日历日内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紧急配送:如遇紧急情况,中标人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交货。 (三)验收要求 1、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依据订单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数量清点和质量验收。 2、验收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规格不符、破口、印刷模糊、封口失效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之日起3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产品。因更换产品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人工费)均由中标人承担。若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该批次订单。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货款实行按月结算,供应商凭医院签收的送货单及正规发票进行结算,医院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二)违约责任 1、在服务过程中,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物品损坏、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按原价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响应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该批次订单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投标实物样品要求 1、样品提交要求: (1)供应商提供以下实物样品: 样品名称:纸塑袋;数量:1个;材质:环氧乙烷(EO)灭菌工艺;规格型号:不限;其它要求:样品表面印有字体。 (2)样品标识及包装要求:投标样品需密封包装提供。每个样品单独贴有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据【型号、规格、材质】”。所有投标样品需放置密封包装内,包装封面贴有清单标签,袋外或箱外贴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由于逾期提交、未按要求密封或者样品未标明公司名称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2、实物样品处理:(1)中标人样品封存于采购人,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中标人需根据样品的款式、用料等要求制作货物进行供货。如中标人实际供货时提供的货物质量劣于样品质量,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2)所有投标样品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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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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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2026年3月27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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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地点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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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3月26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10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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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一正一副资料共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3月27日14:30携带投标资料到竞价现场。当天有竞价环节,请将报价单打印盖章到现场,现场填报报价后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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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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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