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职工生日蛋糕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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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工生日蛋糕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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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糕点、面包类食品销售/生产等相关内容)。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企业,需同时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经营地址在清远市区内。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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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职工生日蛋糕卡采购 (二)项目预算:总预算40.65万元,具体成交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四)项目概况: 为医院职工采购生日蛋糕卡。 二、技术要求 (一)卡片制作要求: 供应商负责蛋糕卡的统一制作与交付。卡片材质应耐用、不易损坏,印刷清晰、无误,卡面信息完整,不得存在模糊、掉色、折损等质量问题。 (二)消费使用要求: 1.每张蛋糕卡采购人采购价为500元,卡面实际可使用面值至少600元(含采购人支付500元+供应商赠送金额),该面值为持卡到店消费的实际抵扣金额,无消费门槛、无额外附加条件。 2.蛋糕卡为实体卡,可在供应商位于清远市区内的任意线下门店直接刷卡或核销使用。持卡职工可选购与卡面值等额的蛋糕、烘焙食品等产品,供应商不得设置消费门槛、捆绑销售或限制选品范围。商品价格应按门店挂牌价执行,不得提价或变相加价。 3.具有固定的线下经营门店,且门店位置交通便利,便于医院职工到店消费。 (三)产品质量要求: 1.所有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原材料新鲜、无变质,制作过程规范,产品包装上需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食用安全。 2.近3年内无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交付与验收要求: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于每月27日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次月生日职工名单完成卡片制作,并按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同时提供验收清单。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制作并交付。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设立专属咨询电话,工作日内及时响应职工咨询与投诉,投诉问题须在48小时内处理并反馈结果。 2.门店工作人员应熟悉卡片使用规则,为持卡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快速完成核销操作,避免长时间等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为职工妥善处理,并提供相应的售后保障。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供应商以“赠送金额”进行报价,即每张采购价为500元的蛋糕卡,供应商承诺额外赠送的消费金额(如供应商每张卡赠送150元,则卡面实际可使用面值为650元,报价填写“150元”),供应商赠送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蛋糕卡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实际发放卡数进行结算,每张卡结算价为500元,季度结算款=500元*季度实际卡数。供应商需在每次结算前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三)履约保障要求: 1.合同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门店地址或停止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并保障职工正常消费。 2.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如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工会相关备案工作,提供卡片制作与使用的相关资料。 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门店服务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采购人可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投标实物样品要求: 1.样品提交要求: (1)供应商提供以下实物样品:蛋糕一只(款式、材料 、大小自行决定)。 (2)样品标识及包装要求:投标样品需放置在包装盒内并密封,包装盒贴有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产品数据【规格、成分、制作日期、门店挂牌价格】”。由于逾期提交、未按要求密封或者样品未标明公司名称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2.实物样品处理:所有投标样品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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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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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3月30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0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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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一正四副资料共5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4月1日14:30携带投标资料及样品到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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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标因素和标准有关的证照、证明资料等复印件,未提供证照证明资料的不予计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4、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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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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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