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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026-2027年厕所及建筑下水管道疏通服务项目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现2026-2027年厕所及建筑下水管道疏通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厕所及建筑下水管道疏通服务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厕所及建筑下水管道疏通服务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17000

(三)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竞价处理,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四)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的方式报价。

(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服务内容:对采购人院区 (包括主院区、旧院区和小市计生楼) 内所有建筑的下水管道堵塞、满载疏通。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按约定标准与时限完成疏通作业,负责疏通污物的运输、倾倒与合规处置;

2、作业时铺设防护垫布、摆放作业标识,保持现场整洁,文明施工;

3、作业完成后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整改到位后方视为作业结束;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作业过程做好卫生防护与安全管理;

6、进场作业须经采购人同意,遵守医院管理规定,规范服务行为。

7、供应商应自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疏通器 (手摇式或电动式)、水道疏通剂、弹簧钻头、管道清洁棒、管道内窥镜等,不得就作业工器具额外向采购人收取费用。

8、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员工的工作,并有权对供应商清洁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供应商,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无偿进行返工改善,直到符合采购人标准。

9、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用工应符合劳动规定,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当。

(二)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承诺一般情况的厕所便池、洗手盆及其它建筑下水管道堵塞在接到采购人工作人员的需求电话后1小时内到场处理,特殊紧急情况下,0.5小时内到场处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三)验收要求

1、供应商作业完成后主动通知采购人现场验收,按采购人意见整改完毕,方可确认作业结束;

2、确保疏通后管道畅通、无外溢、无二次堵塞,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

三、商务需求

(一)付款方式:以采购人签署的工作单(派工单)为结算依据,按次支付费用,单价限价详见附件12026-2027年厕所及建筑下水管道疏通服务项目价格清单》,费用=1-中标下浮率)*单价限价*次数,每 6 个月结算一次;供应商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方可办理费用结算。

(二)违约责任

1、供应商持续三次在指定期限内经返工仍未达到采购人清洁卫生标准;或损坏、丢失采购人共有或私有财物;或违反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条款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赔偿,也可单方终止合同,取消双方合作关系。

2、供应商违反服务承诺条款,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双方合作关系。

报名及所需资料

递交资料:详见附件院内询价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所有资料均需打印、盖章,按顺序装订成册1份,密封。

以上资料请在20265810:00前交到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采购中心1)室(资料不接受邮寄)

采购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性价比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附件1和附件2.zip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