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就分体空调、空气能热泵机组及通风设备维护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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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分体空调、空气能热泵机组及通风设备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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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3)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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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层流净化空调、医用气体、空调通风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10万元/年,总预算20万元。 (三)服务期限:“1+1”年。 (四)合同履行期限:采用“1+1”模式签订合同,即签订第一年期合同,第一年度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含80分)的,视为合格,采购人有权选择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度合同(续签期限为1年);若考核得分低于80分,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不再续签第二年度合同,且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违约责任,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分体空调、空气能热泵机组及通风设备维护服务考核评分表》。 (五)项目概况: 提供全院各类空调、空气能热泵机组及相关通风设备的清洗维护服务,服务需覆盖采购人现有及合同履行期内新增各类空调、空气能热泵机组及相关通风设备,服务期内若设备数量有增加,不追加任何服务费,中标方需按本招标需求约定,同步完成新增设备的对应清洗维保服务。 现有设备数量如下:1.5匹空调625台、2匹空调37台、3匹空调144台、5匹空调58台、风机盘管56台、风帘机8台、空气能热泵机组27台、制氧机房排风机4台。分布位置及数量详见附件2《分体空调、空气能热泵机组及通风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分布位置及数量》。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清洗频次 1. 1.5匹/2匹/3匹/5匹空调、风机盘管、风帘机:每年4-11月期间清洗8次。其中全面清洗(含内外整机)2次,固定于4月、10月进行;日常清洗(含过滤网及外观)6次,于其余月份每月1次 2. 空气能热泵机组:每季度清洗1次(全年4次). 排风机:每月清洗1次(全年12次) (二)清洗内容与标准 1. 空调室内机:过滤网、蒸发器翅片、风轮、风道、接水盘、外壳、出风口等全面清洁,无积尘、无油污、排水通畅。 2. 空调室外机:冷凝器翅片、风扇、外壳、底盘等全面清洁,翅片露出金属本色。 3. 风机盘管:过滤网、翅片、接水盘、风轮清洁。 4. 风帘机:过滤网、风轮、外壳清洁。 5. 空气能热泵机组:蒸发器翅片、过滤网/水过滤器、冷凝器(必要时除垢)、外壳、排水系统清洁。 6. 排风机:风机叶片、防护网/过滤网、机壳内壁、电机表面清洁,排风顺畅。 (三)通用要求 1. 清洗剂要求:必须使用中性或专用空调清洗剂,不得使用强酸、强碱或对设备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2. 工具要求:需配备高压水枪(带可调压力喷头)、蒸汽清洗机、吸尘器、软毛刷、专用翅片梳等专业工具。 3. 安全要求:室外机高处作业需佩戴安全绳、安全帽,持高处作业证。清洗电气部件前必须断电,严禁带电作业。清洗现场应铺设防护布,防止污水污染环境。高处作业须持证并佩戴安全绳。 4. 环保要求:清洗废水集中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5. 记录要求:每次清洗后需提供记录表及清洗前后照片。 6. 人员工作要求:(1)每次清洗前7天需与采购方确认具体时间,全面清洗(4月、10月)须在当月内全部完成。(2)清洗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漏水、异响、制冷剂泄漏等),需立即上报采购方。(3)作业人员进入院区需遵守医院门禁、院感防控管理要求,佩戴工牌,施工期间不随意进入诊疗区域,严控噪音、污水、杂物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四)售后服务 1. 应急响应:当空调出现异常异味、漏水、制冷/制热效果明显下降等情况时,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分析报告及处理建议;若需要现场技术支持,应在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 2. 紧急清洗:如发生特殊感染事件或院内感控要求,中标人需在24小时内配合完成相关区域的应急清洗消毒。 3. 验收不合格的,中标方须在3日内免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逾期未返工的,每逾期1日扣除人民币200元。返工后仍不合格的,按以下标准扣款: 4. 同一设备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即第1次返工后仍不合格),扣除人民币200元/台,并记入履约考核。 5. 同一设备连续3次验收不合格,扣除人民币500元/台,并记入履约考核。 (五)★人员资质要求: 至少2名工作人员持有高处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及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六)考核标准 1. 质量服务考核评分,详见附件1《分体空调、空气能热泵机组及通风设备维护服务考核评分表》 2. 考核方式按考评得分:分值85分以上(含本数)不予扣罚;分值区间78-84分(含本数)扣罚合同当期金额的5%;分值区间70-77分(含本数)扣罚合同当期金额的10%;分值69分以下(含本数)扣罚合同当期金额的15%。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费、税金、交通费、人身保险、人员培训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 报价方式:整体报价。 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年,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超出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付款方式: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完成当期全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服务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分4期支付,每3个月为一期。每期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5%,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款。 (三)验收标准 1. 过滤网无肉眼可见积尘。 2. 蒸发器/冷凝器翅片80%以上面积露出金属本色,无堵塞。 3. 接水盘无污泥、无积水,排水通畅。 4. 外壳、出风口、控制面板无灰尘、污渍。 5. 开机运行无异味、无异常噪音。 6. 排风机排风顺畅,无异响。 7. 提供完整的《清洗服务记录表》。 (四)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 验收不合格的,中标方须在3日内免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逾期未返工的,每逾期1日扣除人民币200元。返工后仍不合格的,按以下标准扣款: 2. 同一设备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即第1次返工后仍不合格),扣除人民币200元/台,并记入履约考核。 3. 同一设备连续3次验收不合格,扣除人民币500元/台,并记入履约考核。 4.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如在服务期间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等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与现场秩序。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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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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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二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5月25日10:00前将资料交采购中心(资料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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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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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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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