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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打印腕带采购项目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3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打印腕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医用打印腕带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3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医用打印腕带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总预算29440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设备概况:本项目采购医用打印腕带,含成人、儿童、婴儿三种规格,全年预计采购总量约 2.3 万条。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及规格

1. 儿童打印腕带,尺寸:约200mm×25mm,适用于 3-15 岁。

2. 新生儿/婴儿打印腕带,尺寸:约148mm×25mm,适用于新生儿/婴儿。

3. 成人打印腕带,尺寸:约260mm×25mm,适用于成人。

(二)通用技术要求

1. 材质要求:

1)采用医用级纳米硅胶或环保PVC材料,不含乳胶、邻苯二甲酸盐、双酚A、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人体无害。

2)超柔软、边缘光滑不割手,佩戴舒适,无皮肤刺激性,通过皮肤致敏性测试。

3)厚度:0.25-0.30mm(±0.05mm)。

4)颜色:各个规格的腕带须采用不同颜色以便使用人区分。

2. 打印性能:

1)打印机要求:供应商需在合同履行期间免费提供足够数量的专用打印机以供采购人使用。

2)支持打印内容:文字(中英文)、数字、一维码、二维码、图片。

3)可扫描期≥90天(常温下),字迹清晰不模糊,条码扫描识别率100%

3. 耐用性要求:

1)防水等级:IP65以上,可耐受日常洗手、消毒。

2)抗酒精擦拭:耐受75%医用酒精反复擦拭≥50次不褪色。

3)抗血液、体液、清洁剂侵蚀,打印信息不脱落、不模糊。

4)耐摩擦:通过500次摩擦测试无明显磨损。

4. 佩戴设计:

1)一次性锁扣设计(单扣/双扣),佩戴后无法自行解开,防止脱落。

2)扣子配比:腕带:扣子 = 1:1.1,确保充足备用。

3)一次性使用,不可重复使用。

(三)配送要求:

1. 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应在6小时内响应,并在2个日历日内送达至采购人仓库或指定科室。

2. 紧急情况下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最长不超过24小时。

(四)验收要求

1. 产品送达时包装须完好,无破损、无污染、无潮湿。

2. 外包装上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信息。

3. 一旦发现包装破损现象,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

4. 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打印测试,确保打印清晰、条码可识别。

5. 采购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保质期内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立即向供应商提出异议,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问题产品免费退换。

(五)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更换。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费、交通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任何费用。

2. 报价方式:整体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8/条,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超出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付款方式:先供货后付款,按当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的全部款项。

(三)违约责任: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处于保质期内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样品要求

1. 样品提交要求:

(1)供应商提供以下实物样品:儿童款、婴儿款、成人款腕带各一条,各规格采用不同颜色

2)实物样品处理:样品封存于采购人,作为验收的依据,所有投标供应商样品不予退回。

报名及所需资料

递交资料:1.详见附件院内询价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所有资料均需打印盖章,按顺序装订成册1份,密封。

以上资料请在2026626日10:00前交到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采购中心1)室(资料请勿邮寄)

采购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性价比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3363115

附件.zip
文件类型: .zip f712ec50a007ed3c52b5542c61292021.zip (21.92 KB)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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