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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第二批) 需求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我院拟开展医用耗材(第二批)需求调研,欢迎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供应及服务能力的合法厂家和代理商提供产品信息参考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 

二、供应商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附件产品的调研。

三、提交资料要求

1.填报附件1.医用耗材(第二批)需求调研填报表内容(不得删减表格内容),供应商可参加附件1中的一个或多个包的耗材调研,但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填写所参加包的所有产品调研内容。并将文件命名为:附件1.医用耗材(第二批)需求调研填报表+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按附件2.医用耗材需求调研资质清单提供pdf版资料一套(需加盖公章),文件命名:附件2.医用耗材需求调研资质清单+参加调研包号+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将pdf版(加盖公章)的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的附件1发邮箱:qyfycgzx2023@163.com(邮件标题为“医用耗材(第二批)需求调研+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4.在报名截止期内(2026年7月28日17:30前)收到提交规范、完整填写的资料方为有效报名(不接受纸质资料)。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63-3363115

 附件.zip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