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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落户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2021-06-11

    6月11日,清远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在我院揭牌成立。市卫健局罗家泉副局长,林绍文四级调研员,张征科长,我院党委书记李伟明,党委副书记、院长郭晓燕,副院长肖淑君共同为中心揭牌。
    这是清远市唯一一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专门机构,标志着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进入新阶段,清远的宝妈宝爸们将可享受更科学全面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据悉,为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示意见》,依据清远市卫生健康局要求,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中心履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管理职能和“家庭科学育儿”的核心任务,多种形式开展知识普及,打造清远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平台,为科学育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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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使命:呵护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发展,护航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中心担当:担负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发展,助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责任。
    中心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托育卫生保健工作方案并积极推动实施。
    2、建立托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工作规范及工作标准,定期组织市级业务督导,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卫生保健工作评价和督导。
    3、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优质示范点创建工作。
    4、负责建立完善科学育儿指导体系,推广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开展市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研究开发婴幼儿早期发展及科学养育系列课程,提高家庭育儿水平。
    5、负责开展托育机构业务培训,开发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职业专项能力培训课程,举办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负责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岗前岗位培训及考核,做好全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动态管理。